1、項目具體情況:債權本金余額1913.92萬元,收購利息195.43萬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孳生利息1456.15萬元,債權本息合計3565.5萬元。(由于可能存在的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受讓方實際接收的貸款債權金額與《債權轉讓協議》載明的金額可能不完全一致;受讓方受讓貸款債權后向債務人或關聯責任人主張并獲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與轉讓方掛牌公示的利息數額不完全一致,受讓方主張權利應以最終獲得司法支持的為準)。 2、該債權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難性。 3、本項目最終成交價格以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準,但不得低于掛牌價格。 4、原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將債權轉讓后提起訴訟,該案件目前處于執行階段。 5、買受人購買債權后不能以轉讓方名義采取查封、續封等強制措施。 6、貸款債權項下的責任主體可能存在被吊銷、被撤銷、注銷、解散、關閉、歇業、停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7、擬處置債權抵押物可能存在出租或拖欠工程款及相關稅費等情行。 8、擬處置債權抵押物可能被其他案件查封,可能存在法院無法強制執行的風險。購買債權后不能以轉讓方名義采取保全、查(續)封措施。 9、貸款債權事實上可能已經全部或部分滅失,抵押物可能已全部或部分滅失。貸款債權可能已超過訴訟時效、法定或約定時效,或喪失其他相關的期間利益;貸款債權項下擔保權利可能未生效、無效、滅失或已過訴訟時效等情形。 10、競買成交后,買受人需向轉讓方另行支付代理費79356.80元,該筆費用需支付至轉讓方如下賬戶:戶名: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開戶銀行:農行沈陽南湖支行營業廳;賬號:06150001040020535。本次轉讓涉及債權項下訴訟等相關權利一并轉讓,原債權人已墊付的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買受人不另行支付,如該債權在本次轉讓前發生欠繳訴訟、執行等費用,則全部欠繳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 11、受讓方受讓貸款債權后,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12、債務人可能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等遺留問題無法解決,債權可能存在破產受償為零的風險。 13、意向受讓方被確認受讓資格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其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查閱轉讓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全部產權轉讓公告及重大事項披露之內容。 14、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債權轉讓協議》。 15、轉讓方對上述瑕疵或風險不發表任何判斷性結論,由受讓方自行作出判斷,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受讓方自愿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相應預期利益的后果。受讓方承諾不因上述瑕疵或風險而要求轉讓方賠償、回購或承擔任何責任。 |